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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技术创新如何落地(三) | 善用多种手段,保护创新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中国纺织报  浏览次数:10956
核心提示:“十四五”技术创新如何落地(三) | 善用多种手段,保护创新成果
 编者按
      “不创新就没有出路。”这已成为中国纺机企业的普遍共识。“十四五”期间,纺织机械行业将加快从规模发展到高质量发展转变的步伐,坚持创新驱动是基本原则。本报“‘十四五’技术创新如何落地”系列报道,从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搭建公共创新平台等方面探讨 “十四五”期间纺机技术创新的方向和路径。
      随着技术进步和企业实力的提升,近两年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稳步增长。据中国纺机协会对200多家重点企业的调查,2020年,纺织机械重点企业全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9项、实用新型专利1043项;2021年,纺织机械重点企业全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51项、实用新型专利1339项。
      圣东尼(上海)针织机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李诺表示,进入中国市场10多年来,公司看到了中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持续努力,保护原始专利,严惩侵权案件,使公司有信心进一步深耕中国市场。
 
专利申请注重质量
      从专利数据所反馈的信息来看,我国申请人在纺织领域的专利申请经历了从低速到高速,从高速到高质的不同阶段。
      从纺机行业专利申请情况来看,国内纺织机械领域专利申请人排名中,高校占据重要地位;企业中,经纬纺机作为全流程棉纺成套设备供应商,专利申请量较多。纺机领域专利申请主要布局在细丝材料的搬运;丝线的制作、纺纱、纤维预处理也是主要布局方向。行业内专利申请正由注重专利数量向注重专利质量升级。近些年来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纺机企业,让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推动企业良好发展。
      常州宏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大”)董事长顾仁申请的“基于机器视觉的织物自动整花方法”专利于2021年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作为一名技术工作者和企业当家人,顾仁主导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获知识产权300余项,其中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近30项。
      常州宏大围绕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了全面的专利布局,同时加强配套技术的专利保护,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专利申报、专利管理、专利奖励机制。通过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专利预警制度,适时展开专利检索分析。在项目研发准备阶段、立项阶段和投产前都进行了专利风险分析,分析侵权与被侵权风险,对高风险项目积极采取技术规避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公司研发和生产及市场推广的专利风险。常州宏大也因此享受到了重视创新和专利保护的丰硕成果。在近几年印染设备市场整体低迷的大环境下,常州宏大的销售额依然保持10%~15%年增长率,成为我国纺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助力企业转型发展的成功案例。顾仁表示,希望与业内人士一起,维护自主创新阵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用好专利保护法律工具
      近年来,国内外纺织机械制造商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增多。专利争端的背后是产品权利、市场份额、经济效益的争夺和再分配。如何在这种竞争中取得成功,需要企业在坚守自主创新原则的同时,更多地了解法律,收集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楼仙英分析过多个纺机行业专利无效宣告、专利侵权维权、商业秘密维权典型案例。她提醒企业,除了传统的书面证据外,一些非书面的、新形式的证据也是有效的。例如,在请求无效他人专利时,为证明他人专利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除可使用专利文献等证据,非书面的证据,如展会展览宣传视频等也可能被法院采纳。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师吴俊提醒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应杜绝四种倾向:一是在研究尚未成功的阶段,急于发表论文或进行市场宣传,这种做法会因技术内容公开而失去申请专利的可能,又容易被竞争对手借鉴,甚至将其略作加工改进后作为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合法地据为己有。二是有些人认为只有取得最终成果,尤其是成熟的研究成果时才考虑如何保护的问题,这样在研究过程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以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取阶段性成果,完善后抢先申请专利,而最初的研究者却因此丧失了权利。三是不注意保密工作,导致研发中或对外委托加工的技术资料泄露,失去作为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的可能。四是对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在合同中对成果的权属问题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给后续发展带来麻烦和隐患。”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法律途径是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最后手段,而且要使用这一手段需要企业付出大量人力和精力。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国内很多纺机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一旦被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中,一般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常常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
      站在企业角度来看,加强品牌宣传、完善售后服务、持续更新产品等手段更加实用。虽然不能像法律途径那样直接解决问题,但这些市场手段也能拉开“原创”与“盗版”的差距,减少企业的损失。
      “首先,公司要自觉、自律,不去模仿别人;第二,要坚决维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在市场上形成品牌、在用户头脑中形成概念,大家都知道谁是原创,这对公司更有利。”天门纺机董事长沈方勇表示,公司现在的精力主要在研发方面,产品研发成功后要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等到时机成熟再推向市场。
      目前,一些纺机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认识误区,把专利申请仅仅理解为申报科研项目的必要环节,或者是申报高新企业的条件之一,没有真正把知识产权当成重要的无形资产妥善管理。吴俊认为,对纺机企业来说,要有效保护自己知识产权,关键还是要建立起长效的保护机制。首先,纺机企业在利用外部法律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前期预测和管理;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鼓励科技人员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形成知识产权,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保护责任,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相关协议;应规范知识产权转让与引进的合同管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其次,要善于选择合适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专利保护是较强的保护方式,但其前提是要公开技术内容,而商业秘密保护则由企业自身采取的措施和技术本身所决定。如对产品结构或外观新颖设计方面的成果可以考虑申请专利保护,这是因为这样的设计随着产品的上市,他人一目了然,如不申请专利这种强制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便无法得到保护。对一些涉及产品型号改进的,可以考虑申请商标保护。另外,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或进行专利池建设,全方位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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