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先期布局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项目。遴选建设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10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25个,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1500个。建立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50个,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50个、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个,规划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全球标准数据中心)。培育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基地60个、缺陷产品调查协作基地10个、国家和区域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中心30个。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100个,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100个。建设质量提升培训基地100个,培育新增首席质量官1万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