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苏州印染人,关注“散乱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4  来源:i常熟、化纤汇  浏览次数:521
核心提示: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从8月1日开始,再集中100天时间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为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从8月1日开始,
再集中100天时间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
水利局、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执法,
在常熟范围开展
深化“散乱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常熟已经开始整治“散乱污”,
那么苏州、吴江、太仓的还会远吗?

01
看专项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违法排污、违法用地、存在严重消防和安全隐患且无法限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坊),减少污染点源,减少污染总量,降低环境风险,推动企业守法经营。
02

五大整治重点

1全面消除企业(作坊)存在的违法排污。
各地应全面整治企业(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环保不达标等(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直排、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行为,关停无法限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坊)。(由市环保局牵头)

2全面消除企业(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地应全面整治企业(作坊)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等行为,关停无法限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坊)。(由市安监局牵头)

3全面消除企业(作坊)存在的消防隐患。
各地应全面整治企业(作坊)严重消防隐患、不符合防火技术要求等行为,关停无法限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坊)。(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4全面消除企业(作坊)存在的违法用地。
重点清理整治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用地。(由市国土局牵头)

5全面消除企业(作坊)存在的河湖“三乱”。
重点清理整治存在违法占用河湖管理范围、违法建设涉水建筑物、违法向水体排污等行为。对建设在河道两岸日常生产经营引发水体黑臭、群众投诉举报频繁的涉水企业(作坊),优先整治。(由市水利局牵头)重点整治印染、电镀(含铝氧化、热镀锌)、化工行业。各地ZF(管委会)结合各自产业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增加相应的行业、区域或重点企业集中开展整治。
03

整治行动分3步走

1.彻底排查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彻底排查工作必须于8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结果上报市“散乱污”整治办。
2.全面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
各地对排查出来的企业(作坊)“散乱污”现象立即实施整治,下发违法违规告知书,9月30日之前确保将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治完毕。

对拒不整治或逾期达不到整治标准的企业(作坊),由各地组织力量逐家实施联合执法,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为工作班底,进一步整合板块安监办、环保办等部门以及水利、消防、国土、公安等驻地单位力量。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31日至年底)
对新发现的企业(作坊)“散乱污”情形,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
04

从快从严整治,厉害了!

◆对企业 PART/01

严格“立即停”
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作坊),立即整治,对整治不到位的,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整治的,由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停电停气停水等措施。

严格“兜底查”
从项目审批,水、气、声、渣等污染排放,消防、安全、违法用地等,对排查企业(作坊)开展全面体检、系统整改。

严格“顶格罚”
对立案查处的原则按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及时提起公益诉讼。

严格“彻底整”
从严要求责任主体高标准快速度整改,加大举一反三力度,解决一批关联性、区域性的突出环境问题。

◆对工作人员 PART/02
严格督查考核!12月底前,各地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级综合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由各综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度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落实、进度滞后的,由市领导约谈属地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5
为了这次专项行动,
市ZF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并设5个综合检查组。


检查一组:

由市环保局担任组长单位,水利、国土、安监、消防等部门派员参与,负责帮查、巡查、督查和考核,包干虞山街道、常福街道、莫城街道、琴川街道。

检查二组:

由市安监局担任组长单位,水利、环保、国土、消防等部门派员参与,负责帮查、巡查、督查和考核,包干海虞镇、经开区(碧溪新区)。

检查三组:
由市国土局担任组长单位,水利、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派员参与,负责帮查、巡查、督查和考核,包干古里镇、高新区(东南街道)。

检查四组:
由市水利局担任组长单位,国土、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派员参与,负责帮查、巡查、督查和考核,包干梅李镇、沙家浜镇、支塘镇。

检查五组:
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担任组长单位,水利、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派员参与,负责帮查、巡查、督查和考核,包干辛庄镇、董浜镇、尚湖镇。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